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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各类线上培训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30 09:39 点击量:839次

人字〔2020〕28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不断提升我校教师业务水平、教学能力及师德修养,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在2020年度继续加大培训力度,不断丰富培训形式和内容。考虑受疫情防控影响,本年度各类培训将以线上为主,为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监督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的各类线上培训均属于继续教育中的专业科目(根据人社部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60学时的专业科目学习),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一)校级“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培训。此类培训面向的是全体教师,第五批“教师在线学习中心”课程已于2020年1月底更新后提前上线,主要为专业课程教学培训(近120余门),教师可自主报名、学习且不受限制。该项培训是我校教师线上培训以及继续教育的的主要形式之一,每年可以认定学时上限为50学时
  (二)教学理念与手段、信息化技术、教学科研能力提升以及师德师风建设等各类网络专题培训。此类培训一般为通识性的网络专题培训,培训计划由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统一安排,培训对象有针对性,培训人数有限制,培训时间较为固定。具体培训工作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每次培训认定学时约为25学时。
  (三)各类工作人员专题网络培训。此类培训一般是针对教学秘书、教务员、实验员、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以及辅导员、班主任、思政课教师等不同类型人员的专题网络培训,培训的安排、时间、人数、组织、学时等方面与上述培训基本一致。
  (四)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在线学习。主要针对当年新入职人员和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培训工作由省高校教师师资培训中心统一安排,学习完成被认定合格者,当年认定继续教育学时72学时。
  (五)疫情防控及其它临时性专题网络培训。此类培训根据上级及学校要求临时安排。
  二、培训要求
  (一)统筹安排,加强培训的严肃性。教学单位在接到学校及上级文件通知后,须统筹安排,根据实际需要选派教师参加培训。凡涉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培训工作,须经部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选派。
  (二)合理分配,加强培训的覆盖面。教学单位要合理分配培训指标,严禁出现由教师直接报名分配培训指标现象。对于各类专题网络培训,原则上每人每年只参加一次。
  (三)监督考核,加强培训实效性。参训教师须按照各类线上培训通知要求,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的,不予认定年度继续教学学时。
  “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培训课程学习所获视频学分每分计5学时,根据教育部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及学校文件规定,教师每年度学满10学分后(约5门课程左右),即可达到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上限(即50学时),超过上限的不予认定,也不予平均到其它年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培训课程学习时限至每年12月31日截止,自2020年起,年度学习结束后,经网培中心后台管理审核,凡在10分钟内出现2节及以上或出现2门课程及以上的学习记录,视为无效学习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姗姗   联系电话:3177286
  特此通知。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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